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使用及储存注意事项:
一、使用注意事项
使用场所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为可燃性物品,使用场所要严禁烟火。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中的溶剂易挥发,为了保障安全,使用场所需要安装必要的换气装置。
设备
使用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防爆性。
操作安全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中含有可燃性溶剂沸点比较低、作业时容易挥发,需要做好相关的防爆措施。
作业者需要佩戴眼镜、口罩、手套等相关防护措施。
二、储存注意事项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含有可燃性溶剂,需单独储存于隔离的危险品仓库,并严禁烟火。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必须密封保存,避免暴晒或雨淋,防止大量溶剂析出或者受潮,影响产品质量。
保质期:6个月。
三、不当使用的急救措施
眼睛接触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因通风环境不良,有可能会刺激眼睛、甚至伤害眼角膜。尤其不慎接触眼睛,请尽快用大量低压流水冲洗眼睛,如果刺激持续或加重,请及时就医。
皮肤接触
短时间接触不会引起严重的皮肤刺激,长时间或反复接触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。如果接触皮肤,请用肥皂及大量的水冲洗皮肤。
食入
如果不慎食入,可饮用温水、催吐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,如有必要可以进行洗胃。
吸入
如果作业环境通风良好,少量吸入不会产生伤害,如果通风环境不良,空气中会有大量有机溶剂聚积,吸入会刺激呼吸道。一旦大量吸入,应尽快到空气新鲜且通风良好的环境,严重者请及时就医。
四、消防措施
危险特征
表面处理剂与特殊树脂产品在一定的氧气及火源条件下,容易引起燃烧。若燃烧释放出的大量热量在有限的空间内扩散、积聚,就有可能引起爆炸。
有害燃烧产物
燃烧时会产生CO、CO等,并伴有烟雾
灭火方法及灭火剂
可用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灭火器,以及砂土扑救。(注:用水灭火无效)
灭火人员应该佩戴设备齐全的呼吸装置。
五、免责条款
保证出厂产品满足内控指标及国家相关标准。
本说明书设计的指标及使用建议是根据产品特点提供的,由于客户在原材料、生产工艺条件上存在差异。需要根据实际生产状况进行调整。建议客户大批量生产前做小样测试,以确定物料的可用性。否则,我司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质量责任。